中國時報【蕭博文、黃雯犀╱台北報導】
藝人周杰倫參與電影《青蜂俠》演出,獲片商相贈劇中道具車「青蜂車」(見圖,本報資料照片),財政部關務署認為該車價值6萬美金,周杰倫僅申報美金5000元,開罰並追徵進口稅新台幣257萬元;周杰倫幾經訴願雖僅需補稅58萬元,但他不服再提訴願被駁回,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近日開庭。
2011年上映的電影「青蜂俠」是周杰倫進軍好萊塢首部作品,周杰倫在劇中飾演青蜂俠助手,打造火力強大的青蜂車;片商在拍攝工作結束後大方相贈青蜂車,讓他得以在該片台北首映場時駕著青蜂車帥氣登場。
財政部關稅署台北關事後查核發現,周杰倫當年透過某公司自美國進口青蜂車時,申報該車價值為美金5000元,但駐外人員查證發現該部車有美金6萬元價值,認定他涉有繳驗不實發票,虛報進口貨物價值逃漏稅費,開罰並追徵進口稅費共257萬餘元。
周杰倫不服台北關裁罰追徵數度提起訴願,主張片商贈車紀念,雙方象徵性以美金1元成交,檢附的美金5000元發票只是片商提出的估計價格,對他而言除有個人回憶感情與片商鞏固友誼的意義,該部車輛價值甚低,運抵台灣後也未領牌上路。
周杰倫指出,青蜂車是1965年chrysler Imperial車款改造的道具車,車齡逾40年,除引擎、油箱、水箱,「排氣管、門鎖」等基本構造都沒安裝,不具一般車輛基本功能,若強行駕駛,廢氣將排入車內,車門也可能隨時開啟,車內收音機更只是一層道具貼皮。
台北關重新審酌認為周並無繳驗不實發票等違規,但仍認定青蜂車完稅價格為美金6萬,改處分須補稅逾新台幣58萬元,但周董不服再次提起訴願,日前遭財政部駁回後,提起行政訴訟。
周杰倫委任律師李文中昨日說,「周杰倫在乎的是是非對錯的問題,而不是交多少金額。」他表示,這輛車是當初索尼電影送給周董的紀念品,以1塊美金(約31元台幣)為售價,但沒收錢還出了運費。
他說,當初周杰倫報關時,被要求提供發票,索尼因而開了一張5000美金(約15萬5000元台幣)的發票,不料報關行指周杰倫繳交不實發票,即使稅金從250萬改判58萬元,周仍不服氣,李文中反問:「發票是索尼給我們的,怎麼能說我們繳交假發票?」
李文中指出,事實上,周杰倫拍攝《青蜂俠》時,準備了20幾部「替身車」當作道具,送給周董的正是其中一台,車齡近50年;他表示,替身車是把老車重新烤漆,裡頭鐵都腐蝕了,根本沒辦法開,就是一輛報廢車,估價人不能以電影加持而把它當成古董車來估價。
留言列表